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制度
在現實社會中,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guī)程或行動準則。那么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制度1
為了實現公司長周期安全生產,建設成安全高效型和質量標準化礦井,使部門和生產隊的安全管理規(guī)范化、系統化、程序化,結合公司制定的隱患排查制度,制定此安全隱患排查制度。
部門經理是部門管轄范圍內的重大隱患排查處理的第一職責人,各隊隊長是本隊施工區(qū)域內隱患排查處理的第一職責人,部門主管要監(jiān)督其各隊隱患排查的解決落實情景。
一、隱患的分類及處理
礦井隱患按種類分為頂板、通風、瓦斯、煤塵、機電、運輸、爆破、火災、水災和其它共十類,按隱患處理難易程度,一般隱患的處理由各隊自行解決,對于較難處理隱患,需由其它部門、隊協調配合的,由部門經理協調其它部門研究制定方案后,施工隊負責解決處理,對于重大隱患,部門無法解決的,上報公司領導,由公司領導主持召開專題會議協調處理,部門負責落實、安排解決。
二、隱患的排查
1、每一職工都有排查隱患的權利和義務,發(fā)現隱患要及時匯報處理,對當班不能處理的,要向隊里匯報清楚,由隊里安排人員處理。
2、對于安全大檢查以“三定表”形式落實的問題,各隊必須按要求定時解決。
3、部門經理、主管在每次下井所發(fā)現的安全隱患和質量標準化方面的問題,要求進行現場處理,現場處理不了的',升井后填寫隱患排查臺賬,指定相關隊職責人進行處理。
三、隱患落實及信息反饋
1、各隊現場隱患的處理,由其隊長負責落實,并將處理結果按時反饋到生產部。
2、機電方面隱患的處理,由機電負責人負責現場落實,并將處理結果反饋到生產部。
四、處罰規(guī)定
1、發(fā)現隱患未及時采取措施或匯報的,給予現場職責者200-500元罰款,造成事故的按公司相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2、各基層隊未能按隱患排查要求落實或未按規(guī)定填寫實施情景的,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職責者100-300無罰款,造成事故的加倍處罰。
3、各級隊干、帶班長、質量員、班組長及其他相關人員,未嚴格履行職責,未積極配合落實解決隱患,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職責者100-200罰款。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制度2
一、目的和內容:
1、為了建立項目部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加強事故隱患監(jiān)督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的發(fā)生,保障員工生命財產安全,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規(guī)定了事故隱患分類、排查、報告、整改及獎懲辦法。
二、適用范圍:
項目部全體員工
三、職責:
1、項目主要負責人應對事故隱患排查和整改負全面的領導責任,應負責組織建立健全項目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長效機制,保證安全資金的投入,逐步解決各類安全隱患。
2、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項目一把手為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事故隱患的排查和整改負主要領導責任。各工區(qū)負責人對所轄范圍的事故隱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負責,每個職工對本崗位的事故隱患排查和整改負責,任何個人發(fā)現事故隱患,均有權向項目部領導報告。
3、安環(huán)部負責對查出的事故隱患進行登記,按照事故隱患的等級進行分類,建立事故隱患信息檔案,對各類隱患排查治理進行監(jiān)督、檢查、考核;負責對事故隱患報告獎勵資金的匯總和發(fā)放等。
4、各職能部門及工區(qū)負責人按照只能分工對各自管轄范圍內的事故隱患進行排查并監(jiān)控治理。
5、財務部負責事故隱患報告獎勵資金和事故隱患治理資金的落實。
6、技術部對隱患整改措施的可行性和合理性負責。
四、事故隱患
1、事故隱患的含義:
本制度所稱安全生產事故隱患(以下簡稱事故隱患),是指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標準、規(guī)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guī)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fā)生的物的危險狀態(tài)、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2、事故隱患分類
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重大事故隱患。
3、一般事故隱患
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fā)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
4、重大事故隱患
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和局部停止施工,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項目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五、工作程序
1、組織機構
項目部城里安全隱患排查領導小組,分別由項目經理任組長,項目總工及副經理任副組長,各相關職能部門為成員。安全隱患排查領導小組辦公窒設在安環(huán)部,主要負責活動開展的日常管理工作。
六、隱患的排查與報告
1、隱患的排查
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部門及工區(qū)負責應按照項目部《安全檢查制度》中規(guī)定時間、內容和頻次對隱患進行排查,及時收集、查找并上報發(fā)現的事故隱患,積極采取措施對隱患進行整改。
2、隱患的報告
發(fā)現隱患一般采用逐級報告的方法,即員工報各工區(qū)負責人或安全員,各部門報安環(huán)部,安環(huán)部對各類隱患進行分類。
3、報告形式
報告一般采用書面形式,特殊情況可采用口頭報告。在書面報告中,報告人要把隱患地點、事故隱患內容、擬采取措施建議、報告人姓名、報告接受人姓名、報告事件等寫清楚,一式二份,一份交安環(huán)部,一份部門自己留底備查。
4、隱患的整改和驗收
4.1安環(huán)部在接受員工事故隱患報告后,應立即按照隱患排查領導小組的職責分工組織本項目專業(yè)人員對隱患進行核實,并提出整改意見。各部門自己能夠解決的隱患應立即整改;需其他部門協助解決的,能自己聯系解決的自己聯系解決,不能自己聯系解決的,應立即報安環(huán)部,安環(huán)部根據隱患的種類移交給相關只能部門,由各職能部門負責進行整噶并且對隱患的整改進行全程跟蹤監(jiān)控,最后由安環(huán)部復查落實結果。
4.2對于重大事故隱患,由安環(huán)部提交項目部,由項目主要負責人組織制定并實施事故隱患治理方案。在事故隱患治理過程中,事故隱患部門應當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發(fā)生。安環(huán)部應進行監(jiān)控。
七、獎懲
1、報告隱患的數量和質量作為年終評選先進的重要依據。
2、根據隱患的大小及其危害程度,對隱患發(fā)現者進行100-500元的獎勵,獎勵采用現金兌現,由安環(huán)部申報,項目經理批準后實施。
3、各部門對員工上報的事故隱患,不整改或不上報的,一旦發(fā)現按情節(jié)嚴重性對部門和相關責任人罰款200-1000元。
4、對報告人特別是越級上報的人員,進行打擊報復的或有此嫌疑的,一經查實報項目經理處理。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制度3
安全檢查的主要任務是檢查本礦對安全生產方針和各項規(guī)章制度的落實情況;檢查各個生產環(huán)節(jié)和所有工作崗位的事故隱患及不安全因素;制止和糾正違章作業(yè)、違章指揮。檢查的目的是消除事故隱患,杜絕各類事故發(fā)生,確保安全生產。
一、安全檢查的形式分為定期檢查、不定期檢查、巡回檢查、日檢查和班(組)自查和特殊時期檢查:
1、定期檢查:全礦每月組織有關部門,對礦內的安全生產狀況,進行不少于一次的全面安全大檢查;
2、不定期檢查:全礦每月組織有關人員,對全礦的安全生產狀況1—2次抽查活動;
3、巡回檢查:安全檢查人員每周對礦內的生產狀況,進行一次全面的巡回檢查;
4、日檢查:安全檢查人員每天對生產系統以及有關生產輔助崗位,隨時進行安全檢查;
5、班(組)自查:專(兼)職安全檢查員和班(組)長對本班(組)的所有工作崗位和生產、輔助環(huán)節(jié)進行每班不少于兩次的`安全檢查;
6、特殊時期檢查:雨季三防期、春節(jié)期間和其它節(jié)假日期間及特殊情況,要隨時對礦內的安全情況進行檢查;
7、對查出的所有事故隱患和不安全因素,要采取三定的方法(定專人、定時間、定措施)及時進行解決和處理;
8、對查出的三違現象(違章作業(yè)、違章指揮、造反勞動紀律)要給予批評教育和經濟處罰;
9、對在安全檢查中所查出的問題,要詳細作好檢查記錄和處理情況記錄,以待備查;
10、對安全生產搞得好的班(組)和個人,要及時給予表彰和獎勵。
二、事故隱患的排查和整改制度:
1、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
2、排查改善設備是否處于正常的安全運行狀態(tài);
3、對有毒、有害等危險作業(yè)場所的安全生產狀況進行改善;
4、從業(yè)人員具備相應的安全知識和操作技能,特種作業(yè)人員持證上崗;
5、從業(yè)人員在工作崗位中要嚴格遵守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
6、發(fā)放和配備的勞動保護用品要符合國家的標準和行業(yè)標準;
7、現場生產管理人員和指揮人員不要違章指揮,不要強令從業(yè)人員冒險操作;
8、檢查各類危險源的監(jiān)控情況,各類隱患事故的防治。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制度4
一、為了建立公司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加強事故隱患監(jiān)督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的發(fā)生,保障員工生命財產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職責
1、公司主要負責人應對事故隱患排查和整改負全面的領導責任,應負責組織建立健全公司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長效機制,保證安全資金的投入,逐步解決各類安全隱患。
2、公司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以下簡稱安全員)負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組織及實施,各部門(車間)、班組長對所轄范圍的事故隱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負責,每個職工對本崗位的事故隱患排查和整改負責,任何部門和個人發(fā)現事故隱患,均有權向公司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公司領導報告。
3、公司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開展安全生產檢查,發(fā)現事故隱患,督促有關業(yè)務部門和人員及時整改;查處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對查出的安全事故隱患進行登記,建立安全事故隱患信息檔案。
4、公司各職能部門按照職能分工對各自管轄范圍內的安全事故隱患進行排查并監(jiān)控治理。
5、財務部門負責安全事故隱患報告獎勵資金和事故隱患治理資金的落實。
6、生技部對隱患整改措施的可行性和合理性負責。
三、安全事故隱患
根據《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guī)定》(國家安監(jiān)總局令第16號)的規(guī)定,結合我單位實際,以下情況列為安全生產事故隱患:
1、 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專職(兼職)安全管理人員未按規(guī)定參加教育培訓,或其安全資格證書無效的;新職工入廠未進行三級安全教育的'。
2、 液化氣鋼瓶、電葫蘆、叉車等特種設備未取得合格證、使用證和檢驗檢測過期的。
3、 操作人員不熟悉本崗位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或未按照操作規(guī)程要求作業(yè)的;作業(yè)人員未按要求正確穿戴安全防護用品的;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未按要求持證上崗的。
4、 車床、鋸床、鉆床等機加工設備不符合以下安全要求的:
(1)防護罩、蓋、欄應完備可靠。
(2)防止夾具、卡具松動或脫落的.裝置完好。
(3)各種限位、聯鎖、操作手柄要求靈敏可靠。
(4)機床PE連接規(guī)范可靠。
(5)機床照明符合要求。
(6)機床電器箱,柜與線路符合要求。
(7)未加罩旋轉部位的楔、銷、鍵,原則上不許突出。
(8)備有清除切屑的專用工具。
5、 液壓機、推制機等鍛、壓機械設備不符合以下安全要求的:
(1)離合器動作靈敏、可靠,無連沖。
(2)制動器工作可靠,與離合器相互協調聯鎖。
(3)所有啟動和停止裝置應有明顯標志并易于操作,緊急停止按鈕靈敏、醒目,在規(guī)定位置安裝有效。
(4)傳動外露部分的防護裝置齊全可靠。
(5)操作平臺結構合理,不得有嚴重脫焊、變形、腐蝕和斷開、裂紋等缺陷。
(6)機床PE可靠,電氣控制有效。
(7)安全防護裝置可靠有效,使用專用工具符合安全要求。
(8)液壓管路連接可靠,油箱及管路無漏油,控制系統開關齊全,動作可靠。
6、 鍛錘等鍛造設備不符合以下安全要求的:
(1)上下砧不松動,銷、楔堅固。
(2)錘頭無裂紋,緩沖裝置靈敏、可靠。
(3)操縱機構靈敏、可靠。
(4)緊固部件無松動。
(5)安全裝置和防護裝置齊全、可靠。
(6)機械手、夾鉗、剁刀等輔助工具無裂紋。
7、 液化氣加熱爐、箱式電阻爐等加熱設施不符合以下安全要求的:
(1)爐門升降機構必須完好,鋼絲繩斷絲不準超過規(guī)定值,重錘配置適當,外露傳動部分應設防護罩。
(2)爐車鋼絲繩滑輪應完整無損。
(3)爐體的爐墻、爐襯應嚴密,無泄漏。
(4)液化氣爐的氣閥應完好,無松動、無泄漏現象。
(5)液化氣輸送管道應保持暢通,風管及加熱管應無裂紋、無泄漏現象。
(6)熱電偶、測溫儀表、儀器應靈敏可靠、電氣設備接地應完好、正確。
8、 電焊機等焊接設備不符合以下安全要求的:
(1)電源線、焊接電纜與焊機連接處有可靠屏護。
(2)焊機外殼PE線接線正確,連接可靠。
(3) 焊機一次側電源線長度不超過3米,且不得拖地或跨越通道使用。
(4)焊機二次線連接良好,接頭不超過3個。
(5)焊鉗夾緊力好,絕緣可靠,隔熱層完好。
(6)焊機使用場所清潔,無嚴重粉塵,周圍無易燃易爆物。
9、 廠內機動車輛不符合以下安全要求的:
(1)廠內機動車輛應具有國家統一制定的牌照,定期檢測合格,在檢測周期內使用。
(2)動力系統運轉平穩(wěn),線路、管路無漏電、漏水、漏油。
(3)燈光電氣部分完好,儀表、照明、信號及各附屬安全裝置性能良好。
(4)傳動系統運轉平穩(wěn)。
(5)行駛系統連接緊固,輪胎無損傷。
(6)轉向系統輕便靈活。
(7)制動系統安全有效,制動距離符合要求。
10、 車間作業(yè)環(huán)境不符合以下安全要求的:
(1)工位器具、料箱擺放整齊、平穩(wěn),高度合適,沿人行通道兩邊不得有突出或銳邊物品;危險部位應設置安全標志。
(2)作業(yè)區(qū)域地面平整,無積水、積油、垃圾雜物、無障礙物和絆腳物;坑、壕、池應設置蓋板或護欄;腳踏板應完好、牢固且防滑。
(3)生產作業(yè)點、工作臺面和安全通道普通采光照度符合標準,照明燈具完好。
(4)設備設施與墻、柱間以及設備設施之間應留有足夠的距離;各種操作部位、觀察部位應符合人機工程的距離要求。
11、 液化氣鋼瓶儲存及使用不符合以下安全要求的:
(1)現場使用點的液化氣瓶存放量不得超過2瓶;使用前和使用后必須對容器進行檢查,確保無泄露。
(2)儲存及使用點應與明火區(qū)、高溫區(qū)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
(3)儲存及使用點應按規(guī)定的數量和種類配置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消防設施標識及防火安全標志準確、齊全,且靈敏可靠,消防通道暢通。
四、隱患的排查與報告
1、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部門(車間)、班組應對各自管轄區(qū)域內按照公司《安全生產檢查制度》中規(guī)定時間、內容和頻次對隱患進行排查,及時收集、查找并上報發(fā)現的事故隱患,積極采取措施對隱患進行整改。
2、發(fā)現隱患一般采用逐級報告的方法,即員工報各部門(車間)領導或公司安全員。特殊情況或一般情況下能即時排除的安全生產隱患可采用口頭報告的形式報告。重大安全生產隱患要采取書面報告的形式,報告人要把隱患地點﹑事故隱患內容﹑擬采取措施建議﹑報告人姓名﹑報告接受人姓名、報告時間等寫清楚,一式二份,一份交公司安全員,一份部門自己留底備查。
五、隱患的整改及驗收
1、各部門(車間)、班組發(fā)現或接到員工事故隱患報告后,應立即組織本單位專業(yè)人員對隱患進行核實,各部門自己能夠解決的隱患應立即整改;需其他部門協助解決的,能自己聯系解決的自己聯系解決,不能自己聯系解決的,應立即報公司安全員,安全員根據隱患的種類移交給相關職能部門,由各職能部門負責進行整改并且對隱患的整改進行全程跟蹤監(jiān)控。
2、對于重大事故隱患,由安全員提交公司,由公司主要負責人組織制定并實施事故隱患治理方案。在事故隱患治理過程中,事故隱患部門應當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發(fā)生。
六、獎懲
1、根據隱患的大小及其危害程度,對隱患發(fā)現者進行5—500元的獎勵,獎勵采用現金兌現,由安全員申報,總經理批準后實施。
2、各部門對員工上報的事故隱患,不整改或不上報的,一旦發(fā)現按情節(jié)嚴重程度對部門和相關責任人罰款200—500元。
3、發(fā)現了事故隱患因未及時整改,報告人也沒繼續(xù)上報而導致事故的發(fā)生,將對發(fā)生事故的部門和相關責任人從重處理,報告人不承擔責任。
4、對報告人特別是越級上報的人員,進行打擊報復的或有此嫌疑的,一經查實報總經理處理。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制度5
第一條、為了建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加強事故隱患監(jiān)督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事故隱患是指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制度的規(guī)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活動中可能導致事故發(fā)生的物的危險狀態(tài),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三條,根據危害和整改難度,把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
第四條、一般事故隱患,是指發(fā)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大,需全部或局部停工停產,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四因素影響致使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第五條、各單位和各職能部門對排查治理事故隱患工作實施監(jiān)督管理。各單位(部門)的主管領導對單位(部門)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負責。
第六條、各單位根據生產經營和設備運行狀況,適時組織開展本單位的事故隱患排查工作。在重大節(jié)日期間,必須開展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七條、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領導小組每月結合綜合性安全檢查,組織相關人員排查事故隱患,對查出的隱患下發(fā)《隱患整改通知單》。各被排查單位(部門)針對查出的事故隱患,應盡快制訂及落實隱患治理方案。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制度6
為確立安全發(fā)展的理念,嚴格落實鄉(xiāng)關于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的工作部署,推動安全生產責任制和檢查責任制的落實,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隱患和薄弱環(huán)節(jié),認真解決存在的突出問題,逐步建立健全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減少安全事故,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生產事故的發(fā)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進一步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活動,深入排查各類隱患。應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和檢查責任制,做到“三防”(防漏查、防錯判、防瞞報)。
二、隱患排查的內容:一是道路交通隱患的.排查。二建設施工安全隱患的排查。三是用電線路的安全隱患排查。四是火源隱患排查。五是民爆物品的隱患排查。六是食品衛(wèi)生安全的隱患排查。七是農機具的安全隱患的排查。八是學校安全隱患的排查。
三、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應做到“三個結合”:堅持把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與安全生產專項整治重點結合起來,解決安全生產的突出問題;堅持與日常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結合起來,嚴格安全生產許可,加大動態(tài)監(jiān)管力度;堅持與科技進步結合起來,提高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水平,夯實安全管理基礎。
四、及時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回頭看”工作,并突出重點,加強對道路交通、建設施工等重大危險源的監(jiān)督檢查,切實消除安全生產中存在的重大隱患。
五、對查出的隱患應逐一登記建檔,分類進行整治管理,整改工作要定人、定時間、定措施,對重特大事故隱患要實行掛牌整改,重點監(jiān)控,并向有關單位和部門及時報告。對因整改不力而導致發(fā)生事故的,按有關法律法規(guī)嚴肅追究責任單位及責任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六、建立安全生產隱患舉報制度,設立和公布舉報電話,在節(jié)假日確定值班人員,對舉報的事故隱患進行登記,安排監(jiān)管人員立即查實,采取有效措施及時消除隱患。
七、建立健全預防和處置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管理機制,做到迅速反應、果斷應對、依法處置。要加強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和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的建設,不斷提高應對突發(fā)事件的能力。
八、進一步強化安全生產責任。每個月召開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會議,總結階段性地排查整治工作的成果,及時研究和制定有關防范措施,部署階段性排查工作的任務和重點整治內容,確保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九、建立健全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保證體系,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制度,對排查工作要做到有計劃、有目標、有措施、有效果。及時組織開展階段性安全生產隱患自查排查工作。在排查工作開展期間,進一步完善有關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杜絕安全生產隱患的產生。
十、建立重大危險源監(jiān)控機制和重大隱患排查治理機制,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發(fā)生。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制度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認真落實建筑工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進一步深化和規(guī)范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根據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有關規(guī)定,結合本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負責人、項目經理和班組長作為企業(yè)、項目部和班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應分別組織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項目部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和班組成員做好隱患排查工作,并督促和協調相關單位、人員做好隱患治理工作。
第三條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實行三級制度,即公司級檢查、項目自查、班組長和個人安全生產檢查。
第四條公司級檢查是指由公司總經理、主管質量安全和生產工作的副總經理、總工程師等公司領導帶隊或分支機構領導帶隊,安全生產管理部、工程管理部有關技術人員或分支機構專業(yè)技術人員參加的安全生產事故隱患大檢查。
除此之外,安全生產管理部還組織專業(yè)性、季節(jié)性、驗收性、節(jié)前性、經常性檢查。節(jié)假日重點查崗位、查值班、查節(jié)前教育、查現場。對查出的隱患,必須立即開具施工現場安全違章單,落實“三定”措施,安全生產管理部負責復查(或委托分支機構負責復查)。
第五條項目部自查是指由項目經理組織項目技術、安全、各分包單位負責人(或班組長)等管理人員,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專項檢查,并對重要生產設施和重點作業(yè)部位加大巡檢周期密度。
項目部還應根據施工期間季節(jié)氣候變化,及時增加防洪、防風、防凍、防煤氣中毒等季節(jié)性安全檢查,還應特別注意做好重大節(jié)假日前后的安全
項目部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必須實行全日巡檢制度,對于高危險性的作業(yè)應實行旁站監(jiān)督。
第六條班組長(或分包單位負責人)每天上下班前應檢查各自作業(yè)區(qū)域安全,制止三違,對涉及到自己工人的一切危險源要及時反饋給施工負責人。項目部做好紀錄、組織協調、并排除隱患。
第二章職責
第七條企業(yè)負責人(法人)職責:
1、企業(yè)負責人(法人)應按照《公司領導帶班制度》和《公司抽查時間表》的安排,帶隊深入公司所屬各施工現場,重點檢查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狀況,以及項目經理的帶班生產情況,檢查記錄應分別在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部和施工現場存檔備查。
2、協調解決基層單位安全生產疑難問題。
第八條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部職責:
1、協助公司負責人制定企業(yè)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計劃,并督促實施。
2、協助公司負責人制定企業(yè)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計劃,檢查工程項目的安全狀況,對達不到規(guī)范和公司要求的下發(fā)整改通知單,并進行獎罰。
3、對現場安全生產疑難問題提出指導性意見,并督促項目部實施。
第九條分支機構職責:
1、及時對項目部隱患排查治理展開工作監(jiān)督管理,要求項目部建立實時檢查、班檢查、日排查等隱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確排查地點、項目、標準、責任,將隱患排查治理日常化。
2、協助項目部及時實施治理消除安全生產事故隱患。
第十條項目經理職責:
1、項目部作為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責任主體,項目經理應當將安全生產作為首要責任,全面掌握當班安全生產狀況,加強對重點部位、關鍵環(huán)節(jié)、危險源點的檢查,并指導現場人員安全作業(yè)。
2、及時發(fā)現并組織消除事故隱患和險情,制止違章違規(guī)行為,嚴禁違章指揮,當現場出現重大安全隱患或遇險情時,及時采取緊急處置措施,并立即下達停工令,組織人員及時有序撤至安全地帶。
3、項目經理接到上級部門下達的責令停產整改指令,必須立即停止生產,組織工程技術人員和項目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組織制訂整改方案,并及時報送上級部門。
停產整改方案應確定整改項目、整改目標、整改時限、整改作業(yè)范圍、從事整改的作業(yè)人員,落實整改責任人、資金,還應包括安全技術措施和應急預案,以及職工安全教育和培訓等內容。
5、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制規(guī)定的其它職責。
第三章工作流程
第十一條參照《抽查(檢查)計劃》,項目經理部應結合公司實際和項目的進度、周邊環(huán)境、重點時段以及存在的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的情況,分別從安全行為、現場實體、安全生產違章行為等三方面確定隱患排查的內容和重點。同時,針對現場存在的深基坑、高支模等超過一定規(guī)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的情況,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的預控,一旦出現重大事故隱患,應及時實施治理消除,并將相關情況進行登記存檔和報告。
第十二條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采取定期檢查、專項檢查和崗位檢查相結合的方式開展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定期檢查次數分支機構每月不應少于一次,項目部每周不應少于一次,并應分別由公司負責人(或公司安全管理機構負責人)和項目經理帶班檢查;專項檢查應根據上級有關部門的統一部署和在重點施工環(huán)節(jié)及時段、生產安全事故發(fā)生后、企業(yè)或項目部內部機構人員調整后等事故易發(fā)時段適時組織開展;崗位檢查應由項目部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班組長每天進行巡查,施工人員在上崗前也應對作業(yè)環(huán)境、自身勞動防護狀況等進行自查。
第十三條公司和項目部均應各自做好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記錄,其中公司負責人帶班檢查記錄還應分別在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部和項目存檔備查。對檢查中發(fā)現的事故隱患均應報項目經理,應按照公司隱患排查治理制度規(guī)定的程序、要求,切實做到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應急預案“五到位”,整改完畢后應組織復查。對一時難以整改并對鄰近作業(yè)面的施工安全造成嚴重影響的重大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應暫停施工或局部停工,同時將該隱患的排查治理情況按照重大事故隱患的要求落實整改,并填寫相關《檢查表》及時上報。崗位檢查中發(fā)現的需報項目經理落實專人、材料、設備方能整改的隱患,也應做好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記錄。
第十四條安全生產管理部應及時向公司總經理報告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況。每半年末月的15日前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統計分析,針對存在的問題制定相應的對策措施,向公司總經理報告本部門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并協助公司負責人上報南方集團公司。
第四章考核獎懲
第十五條安全生產管理部于每半年底對各級帶班情況進行考核,并結合考核情況進行獎懲。
第十六條獎勵細則:
1、對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和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guī)、條例及辦法,并使本單位長期保持安全生產或扭轉安全生產被動局面成績顯著的有關領導,結合年度考核對其進行獎勵。
2、對檢查過程中能及時發(fā)現或報告事故隱患,避免重大傷亡事故發(fā)生者,由本級單位一次性獎勵20xx元。
3、對檢查過程中能及時發(fā)現或報告事故隱患,避免重大傷亡事故發(fā)生者,由本級單位一次性獎勵20xx元
第十七條處罰細則:
1、公司負責人、項目經理和班組長不按要求組織檢查、履行職責,忽視安全生產造成事故者,應承擔安全責任,并接受上級部門的追查和處罰。
2、公司領導(或分支機構負責人)帶隊檢查時間不符合規(guī)定的,每少一天處罰20xx元;年度累計3個月未按要求落實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制度的,處罰5000元以上,并取消個人評獎資格。
3、項目經理未落實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制度,給予5000元以上處罰。
4、項目經理因其他事務離開施工現場,但未向項目建設單位或公司請假擅自離開者,處以20xx元以上罰款。
5、因安全生產事故問題引發(fā)相關方投訴、上級(或政府相關部門)警告、處罰及不良行為公示的,責任單位除承擔損失外,將被處以10000元以上罰款。同時,對責任人予以通報批評。
6、偽造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情況記錄者,每發(fā)現一起,對責任單位處以每人每天1000元以上罰款。不及時上報事故隱患情況及公司要求上報的其他相關信息的,視情況處以1000元以上罰款。對超過一定規(guī)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無檢查的給予20xx元以上處罰。
7、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項目執(zhí)行經理未執(zhí)行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制度,而發(fā)生安全生產事故的,依法從重追究其的責任。
8、對違反本制度規(guī)定,經公司指正不改的,加倍處罰并繼續(xù)整改。視情節(jié)嚴重予以相關行政處分。
第五章附則
第十八條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部負責解釋。
第十九條本制度發(fā)行之日起實施。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制度8
為加強貨物運輸安全管理,掌握車輛的技術狀況,給視情修理提供依據,鑒定車輛維修質量,預防車輛非正常損壞,保證安全運輸生產,特由公司第二負責人汪鑫城車輛主管制定本制度并執(zhí)行。
一、車輛主管的主要管理職責
1、貫徹執(zhí)行國家及上級有關車輛檢查、檢測管理的政策和規(guī)定。
2、負責制修定本公司車輛檢查、檢測管理規(guī)定和辦法,并組織實施、監(jiān)督檢查和協調服務。
3、組織推廣和交流先進的車輛檢查、檢測技術和經驗,及其培訓工作。
4、貫徹執(zhí)行公司發(fā)布的有關車輛檢查、檢測標準和規(guī)定。
5、檢查、檢測車輛的復雜小修、一級維護、二級維護、季節(jié)性維護、強制維護和大修送修前、修竣后。
6、定期不定期抽檢各車輛的技術狀況。
7、長途車出車前的安全檢查。
8、對每次車輛檢查檢測做好書面記錄。
9、定期對駕駛員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的掌握情況進行檢查。
二、檢查內容
1、定期檢查駕駛員對交通法規(guī)、公司規(guī)章制度、貨運知識、港口、堆場作業(yè)規(guī)則、工廠內作業(yè)規(guī)定等各項規(guī)章制度的掌握情況。
2、定期檢查駕駛員對車輛檢查、檢測技術的掌握情況。
3、定期和不定期檢查車隊長對公司各項安全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
4、定期和不定期檢查駕駛員的工作狀態(tài)及態(tài)度。
三、獎勵與處罰
獎勵:
1、對工作認真、檢查仔細,工作積極的.安全管理人員,每月獎勵100元。
2、通過車輛“日常檢查”、“月檢查”和“換季維護竣工檢查”等,發(fā)現隱患,防止和避免重大事故的安全管理人員獎勵100元。
3、對考核低分駕駛員,進行積極教育,并在下一次考核中取得明顯成績的安全管理人員,獎勵200元。
處罰:
1、一次未實施定期安全檢查,罰款200元,第二次罰款500元,第三次予以辭退。
2、車輛檢查、檢測管理混亂,玩忽職守或無人管理,嚴重失職,使車輛檢查流于形式,連續(xù)發(fā)生車輛損壞事故的,即時辭退。
3、違反檢查、檢測管理規(guī)定,敷衍了事,發(fā)生較大機械事故或運行安全事故的即時辭退。
4、不經規(guī)定程序進行車輛檢查、檢測,私自將車輛投入使用的,罰款200元。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制度9
第一條為規(guī)范和指導煤礦企業(yè)(含煤炭為非主營業(yè)務的企業(yè))和煤礦(包括生產、新建、改擴建、資源整合煤礦)建立健全生產安全事故隱患(以下簡稱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進一步加強煤礦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構建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防范事故發(fā)生,根據《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于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guī)定》(國務院令第446號)、《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guī)定》(國家安全監(jiān)管總局令第16號)等法律法規(guī)及規(guī)章,制定本指南。
第二條煤礦企業(yè)和煤礦是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責任主體,應當建立健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應包括以下內容:
。ㄒ唬┦鹿孰[患排查治理責任體系;
。ǘ┦鹿孰[患分級管控標準和機制;
(三)風險預控和事故隱患的排查治理、記錄報告、安全監(jiān)控、督辦驗收等工作機制;
。ㄋ模┬畔⒐芾眢w系;
。ㄎ澹┵Y金保障、通報監(jiān)督、教育培訓、考核獎懲等保障制度。
第三條煤礦企業(yè)和煤礦應當建立健全從主要負責人(包括一些煤礦企業(yè)的`實際控制人,下同)到每位作業(yè)人員,覆蓋各部門、各單位、各崗位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責任體系,明確主要負責人為本單位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統一組織領導和協調指揮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明確本單位負責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記錄、上報和督辦、驗收等工作的責任部門。
將所屬煤礦整體對外承包或托管的煤礦企業(yè),應當在簽訂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或承包(托管)合同中約定本企業(yè)和承包(承托)單位在煤礦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方面的責任,督促承包(承托)單位按規(guī)定定期組織開展事故隱患排查治理。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制度10
第一條
為了建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強化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事故隱患監(jiān)督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保障公司職工及財產安全,根據《安全生產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安全(保衛(wèi))科負責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
第三條
本制度所稱安全生產事故隱患(以下簡稱事故隱患),是指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標準、規(guī)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guī)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fā)生的物的危險狀態(tài)、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fā)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yè),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第四條
公司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負責。
第五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fā)現事故隱患,均有權向公司安全科(保衛(wèi))報告。安全(保衛(wèi))科接到事故隱患報告后,應當按照職責分工立即組織核實并予以處置。
第六條
各單位應當依照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標準、規(guī)程及公司規(guī)章制度的要求從事生產活動。
第七條
各施工單位是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責任主體,應當建立健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建檔監(jiān)控等制度,逐級建立并落實從主要負責人到每個從業(yè)人員的隱患排查治理和監(jiān)控責任制。
第八條
公司財務應當保證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資金,建立資金使用專項制度。
第九條
安全(保衛(wèi))科應當定期組織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排查本單位的事故隱患。對排查出的事故隱患,應當按照事故隱患的等級進行登記,建立事故隱患信息檔案,并按照職責分工實施監(jiān)控治理。
第十條
公司建立事故隱患報告和舉報獎勵制度。職工發(fā)現和排除事故隱患,視情況給予50-200元物質獎勵,并予表彰。
第十一條
安全(保衛(wèi))科和安全管理人員及生產技術人員有權對事故隱患進行監(jiān)督檢查,施工單位及各科室應當積極配合,不得拒絕和阻撓。
第十二條
安全(保衛(wèi))科每季、每年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并分別于下一季度15日前和下一年1月31日前向公司領導班子報送書面統計分析表。統計分析表由主要負責人簽字后報送安監(jiān)部門及有關部門。重大事故隱患報告內容應當包括:
(一)隱患的現狀及其產生原因;
(二)隱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難易程度分析;
(三)隱患的治理方案。
第十三條
對于一般事故隱患,由各科室或施工單位負責人或者有關人員立即組織整改。對于重大事故隱患,由主要負責人組織制定并實施事故隱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治理的目標和任務;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經費和物資的落實;
(四)負責治理的機構和人員;
(五)治理的時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
第十四條
施工單位、各科室在事故隱患治理過程中,應當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發(fā)生。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從危險區(qū)域內撤出作業(yè)人員,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員,設置警戒標志,暫時停產停業(yè)或者停止使用;對暫時難以停產或者停止使用的相關生產儲存裝置、設施、設備,應當加強維護和保養(yǎng),防止事故發(fā)生。
第十五條
公司安全科應當加強對自然災害的預防。對于因自然災害可能導致事故災難的隱患,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標準和本規(guī)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預防措施,制定應急預案。在接到有關自然災害預報時,應當及時向各科室和施工單位發(fā)出預警通知;發(fā)生自然災害可能危及公司和人員安全的情況時,應當采取撤離人員、停止作業(yè)、加強監(jiān)測等安全措施,并及時報告。
第十六條
安全(保衛(wèi))科應當建立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監(jiān)督檢查制度,定期組織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開展監(jiān)督檢查;應當加強對重點區(qū)域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的監(jiān)督檢查。對檢查過程中發(fā)現的重大事故隱患,應當下達整改指令書,并建立信息管理臺賬。
第十七條
各施工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未履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職責,導致發(fā)生生產安全事故的,依照有關規(guī)定給予處罰;安全工作人員未依法履行職責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處理。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制度11
一、定期安全檢查
項目經理部每周組織一次由有關部門參加的安全生產檢查。查紀律、查隱患、查安全知識掌握及制度執(zhí)行情景,總結經驗,及時推廣,發(fā)現隱患采取措施,落實到人,限期整改。
二、專業(yè)性檢查
由專業(yè)技術人員、懂行的安全技術人員和有實際操作和維修本事的`工人參加,對某項專業(yè)如物料提升架、腳手架、施工機具等的安全問題或在施工中存在的普遍性安全問題進行單項檢查。
三、經常性安全檢查
1、班組進行班前、班后崗位安全檢查。
2、各級安全員及安全值日人員日常進行巡回檢查。
3、各級管理人員在檢查生產同時檢查安全。
四、季節(jié)性及節(jié)假日前后安全檢查
針對氣候特點如冬、夏、雨、風季等可能給生產帶來危害而進行的安全檢查。節(jié)假日前后防止職工紀律松懈、思想麻痹等進行的檢查。施工現場各班組要經常進行自檢、互檢和交接檢。
對查出的隱患,由職能部門發(fā)指令整改書,整改完后由整改單位負責人簽意見,及時回到存檔,逐步建立登記、整改、檢查、銷項制度。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制度12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建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強化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事故隱患監(jiān)督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安全生產法等法律、行政法規(guī),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煤礦安全監(jiān)察機構(以下統稱安全監(jiān)管監(jiān)察部門)實施監(jiān)管監(jiān)察,適用本規(guī)定。
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對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其規(guī)定。
第三條 本規(guī)定所稱安全生產事故隱患(以下簡稱事故隱患),是指生產經營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標準、規(guī)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guī)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fā)生的物的危險狀態(tài)、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fā)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yè),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第四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健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負責。
第五條 各級安全監(jiān)管監(jiān)察部門按照職責對所轄區(qū)域內生產經營單位排查治理事故隱患工作依法實施綜合監(jiān)督管理;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對生產經營單位排查治理事故隱患工作依法實施監(jiān)督管理。
第六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fā)現事故隱患,均有權向安全監(jiān)管監(jiān)察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
安全監(jiān)管監(jiān)察部門接到事故隱患報告后,應當按照職責分工立即組織核實并予以查處;發(fā)現所報告事故隱患應當由其他有關部門處理的,應當立即移送有關部門并記錄備查。
第二章 生產經營單位的職責
第七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依照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標準和規(guī)程的要求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嚴禁非法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第八條 生產經營單位是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責任主體。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健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建檔監(jiān)控等制度,逐級建立并落實從主要負責人到每個從業(yè)人員的隱患排查治理和監(jiān)控責任制。
第九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保證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資金,建立資金使用專項制度。
第十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定期組織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排查本單位的事故隱患。對排查出的事故隱患,應當按照事故隱患的等級進行登記,建立事故隱患信息檔案,并按照職責分工實施監(jiān)控治理。
第十一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事故隱患報告和舉報獎勵制度,鼓勵、發(fā)動職工發(fā)現和排除事故隱患,鼓勵社會公眾舉報。對發(fā)現、排除和舉報事故隱患的有功人員,應當給予物質獎勵和表彰。
第十二條 生產經營單位將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發(fā)包、出租的,應當與承包、承租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并在協議中明確各方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職責。生產經營單位對承包、承租單位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負有統一協調和監(jiān)督管理的職責。
第十三條 安全監(jiān)管監(jiān)察部門和有關部門的監(jiān)督檢查人員依法履行事故隱患監(jiān)督檢查職責時,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積極配合,不得拒絕和阻撓。
第十四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每季、每年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并分別于下一季度15日前和下一年1月31日前向安全監(jiān)管監(jiān)察部門和有關部門報送書面統計分析表。統計分析表應當由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
對于重大事故隱患,生產經營單位除依照前款規(guī)定報送外,應當及時向安全監(jiān)管監(jiān)察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重大事故隱患報告內容應當包括:
(一)隱患的現狀及其產生原因;
(二)隱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難易程度分析;
(三)隱患的治理方案。
第十五條 對于一般事故隱患,由生產經營單位(車間、分廠、區(qū)隊等)負責人或者有關人員立即組織整改。
對于重大事故隱患,由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組織制定并實施事故隱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治理的目標和任務;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經費和物資的落實;
(四)負責治理的機構和人員;
(五)治理的時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
第十六條 生產經營單位在事故隱患治理過程中,應當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發(fā)生。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從危險區(qū)域內撤出作業(yè)人員,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員,設置警戒標志,暫時停產停業(yè)或者停止使用;對暫時難以停產或者停止使用的相關生產儲存裝置、設施、設備,應當加強維護和保養(yǎng),防止事故發(fā)生。
第十七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加強對自然災害的預防。對于因自然災害可能導致事故災難的隱患,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標準和本規(guī)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預防措施,制定應急預案。在接到有關自然災害預報時,應當及時向下屬單位發(fā)出預警通知;發(fā)生自然災害可能危及生產經營單位和人員安全的情況時,應當采取撤離人員、停止作業(yè)、加強監(jiān)測等安全措施,并及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報告。
第十八條 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安全監(jiān)管監(jiān)察部門及有關部門掛牌督辦并責令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yè)治理的重大事故隱患,治理工作結束后,有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組織本單位的技術人員和專家對重大事故隱患的治理情況進行評估;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委托具備相應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對重大事故隱患的治理情況進行評估。
經治理后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向安全監(jiān)管監(jiān)察部門和有關部門提出恢復生產的書面申請,經安全監(jiān)管監(jiān)察部門和有關部門審查同意后,方可恢復生產經營。申請報告應當包括治理方案的`內容、項目和安全評價機構出具的評價報告等。
第三章 監(jiān)督管理
第十九條 安全監(jiān)管監(jiān)察部門應當指導、監(jiān)督生產經營單位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標準和規(guī)程的要求,建立健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等各項制度。
第二十條 安全監(jiān)管監(jiān)察部門應當建立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監(jiān)督檢查制度,定期組織對生產經營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開展監(jiān)督檢查;應當加強對重點單位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的監(jiān)督檢查。對檢查過程中發(fā)現的重大事故隱患,應當下達整改指令書,并建立信息管理臺賬。必要時,報告同級人民政府并對重大事故隱患實行掛牌督辦。
安全監(jiān)管監(jiān)察部門應當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對生產經營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開展的監(jiān)督檢查,依法查處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非法和違法行為及其責任者。
安全監(jiān)管監(jiān)察部門發(fā)現屬于其他有關部門職責范圍內的重大事故隱患的,應該及時將有關資料移送有管轄權的有關部門,并記錄備查。
第二十一條 已經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生產經營單位,在其被掛牌督辦的重大事故隱患治理結束前,安全監(jiān)管監(jiān)察部門應當加強監(jiān)督檢查。必要時,可以提請原許可證頒發(fā)機關依法暫扣其安全生產許可證。
第二十二條 安全監(jiān)管監(jiān)察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把重大事故隱患整改納入重點行業(yè)領域的安全專項整治中加以治理,落實相應責任。
第二十三條 對掛牌督辦并采取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yè)治理的重大事故隱患,安全監(jiān)管監(jiān)察部門收到生產經營單位恢復生產的申請報告后,應當在10日內進行現場審查。審查合格的,對事故隱患進行核銷,同意恢復生產經營;審查不合格的,依法責令改正或者下達停產整改指令。對整改無望或者生產經營單位拒不執(zhí)行整改指令的,依法實施行政處罰;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依法提請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國務院規(guī)定的權限予以關閉。
第二十四條 安全監(jiān)管監(jiān)察部門應當每季將本行政區(qū)域重大事故隱患的排查治理情況和統計分析表逐級報至省級安全監(jiān)管監(jiān)察部門備案。
省級安全監(jiān)管監(jiān)察部門應當每半年將本行政區(qū)域重大事故隱患的排查治理情況和統計分析表報國家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總局備案。
第四章 罰 則
第二十五條 生產經營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未履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職責,導致發(fā)生生產安全事故的,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第二十六條 生產經營單位違反本規(guī)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安全監(jiān)管監(jiān)察部門給予警告,并處三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建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等各項制度的;
(二)未按規(guī)定上報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統計分析表的;
(三)未制定事故隱患治理方案的;
(四)重大事故隱患不報或者未及時報告的;
(五)未對事故隱患進行排查治理擅自生產經營的;
(六)整改不合格或者未經安全監(jiān)管監(jiān)察部門審查同意擅自恢復生產經營的。
第二十七條 承擔檢測檢驗、安全評價的中介機構,出具虛假評價證明,尚不夠刑事處罰的,沒收違法所得,違法所得在五千元以上的,并處違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單處或者并處五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同時可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給他人造成損害的,與生產經營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對有前款違法行為的機構,撤銷其相應的資質。
第二十八條 生產經營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標準和規(guī)程規(guī)定的,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第二十九條 安全監(jiān)管監(jiān)察部門的工作人員未依法履行職責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處理。
第五章 附 則
第三十條 省級安全監(jiān)管監(jiān)察部門可以根據本規(guī)定,制定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監(jiān)督管理實施細則。
第三十一條 事業(yè)單位、人民團體以及其他經濟組織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參照本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三十二條 本規(guī)定自__年2月1日起施行。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制度1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認真落實建筑工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進一步深化和規(guī)范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企業(yè)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班組長作為企業(yè)、項目部和班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應分別組織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項目部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和班組成員做好隱患排查工作,并督促和協調相關單位、人員做好隱患治理工作。
第三條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實行三級制度,即公司級檢查、項目自查、班組長和個人安全生產檢查。
第四條公司級檢查是指由公司總經理、主管質量安全和生產工作的副總經理或總工程師等企業(yè)領導帶隊,質安科、生產科有關技術人員參加的安全生產事故隱患大檢查。除此之外,質安科還組織專業(yè)性、季節(jié)性、驗收性、節(jié)前性、經常性檢查。節(jié)假日重點查崗位、查值班、查節(jié)前教育、查現場。對查出的隱患,必須立即開具施工現場安全違章單,落實“三定”措施,質安科負責復查。
第五條項目部自查是指由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組織項目技術、安全、各分包單位負責人(或班組長)等管理人員,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專項檢查,并對重要生產設施和重點作業(yè)部位加大巡檢周期密度。項目部還應根據施工期間季節(jié)氣候變化,及時增加防洪、防風、防凍、防煤氣中毒等季節(jié)性安全檢查,還應特別注意做好重大節(jié)假日前后的安全檢查。項目部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必須實行全日巡檢制度,對于高危險性的作業(yè)應實行旁站監(jiān)督。
第六條班組長(或分包單位負責人)每天上下班前應檢查各自作業(yè)區(qū)域安全,制止三違,對涉及到自己工人的一切危險源要及時反饋給施工負責人。項目部做好紀錄、組織協調、并排除隱患。
第七條本制度所指的項目負責人是指與公司簽訂項目承包合同的實際承包人,項目經理是指根據招投標文件所確定的專業(yè)管理人員,項目執(zhí)行經理是指受項目負責人或者項目經理委托協同管理的技術人員,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項目執(zhí)行經理不得隨意變更。
第二章職責
第八條企業(yè)負責人職責:
1、企業(yè)負責人應按照《企業(yè)負責人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排班表》的.安排,帶隊深入公司所屬各施工現場,重點檢查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狀況,以及項目負責人的帶班生產情況,檢查記錄應分別在公司質安科和施工現場存檔備查。
2、協調解決基層單位安全生產疑難問題。
第九條公司質安科職責:
1、協助企業(yè)負責人制定企業(yè)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計劃,并督促實施。
2、檢查各級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實情況,發(fā)現問題及時采取對措施,并實施考核。
第十條公司生產科職責
1、及時對項目部隱患排查治理展開工作監(jiān)督管理,要求項目部建立實時檢查、班檢查、日排查等隱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確排查地點、項目、標準、責任,將隱患排查治理日;。
2、協助項目部及時實施治理消除安全生產事故隱患。
第十一條項目經理、項目負責人、項目執(zhí)行經理職責:
1、項目部作為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責任主體,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應當將安全生產作為首要責任,全面掌握當班安全生產狀況,加強對重點部位、關鍵環(huán)節(jié)、危險源點的檢查,并指導現場人員安全作業(yè)。
2、及時發(fā)現并組織消除事故隱患和險情,制止違章違規(guī)行為,嚴禁違章指揮,當現場出現重大安全隱患或遇險情時,及時采取緊急處置措施,并立即下達停工令,組織人員及時有序撤至安全地帶。
3、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接到上級部門下達的責令停產整改指令,必須立即停止生產,組織工程技術人員和項目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組織制訂整改方案,并及時報送上級部門。停產整改方案應確定整改項目、整改目標、整改時限、整改作業(yè)范圍、從事整改的作業(yè)人員,落實整改責任人、資金,還應包括安全技術措施和應急預案,以及職工安全教育和培訓等內容。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制度】相關文章: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03-04
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09-26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管理制度11-14
運輸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制度08-22
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制度02-16
安全事故隱患排查工作情況總結06-01
安全隱患排查制度07-29
安全檢查及隱患排查制度06-07